山西省交通厅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交运字[2002]294号
各市(地)交通局、物价局:
为建立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收费行为,保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各地市交通、物价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工作,对本辖区的汽车客运站收费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各汽车客运站必须按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承运人和旅客收费,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收费项目要限期取消。
附件: 一、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
二、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费率表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